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工作即将全面开展,本年度贷款仍采取扁平化工作模式,由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为保证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按时签约、放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3日—9月16日 |
前期发布通知,学生按要求准备贷款材料; 良乡校区9月6日19:00-21:00在理科教学楼102召开新生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统一讲解贷款政策、进行咨询并组织同学填写贷款资料; 中关村校区9月9日12:30-13:3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 未参加宣讲会的学生在9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教工食堂二层资助办公室) |
9月17日—9月23日 |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与银行确认贷款名额和额度及签约事宜;此期间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学生可以补充材料,但不再增加新申请学生 |
9月24日—10月25日 |
中国银行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为学生办理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
10月26日—11月4日 |
资助中心打印贷款合同、代借据、放款通知单 |
11月初 |
三方面签 |
12月中下旬 |
放款及充缴学费 |
(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请各位同学按照下述清单整理材料并将材料于2019年9月16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地点: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教工食堂二层206资助办公室)。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乐动(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1份(附件2)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可复写(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填写其他表格时不要将此表垫在下面,样表见附件3)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4)
4)《乐动(中国)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1份(附件5)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附件1)
6)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A4纸黑色签字笔手写,至少半页,结尾签字),1份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8)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
9)父母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11)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注意:
①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进行复印,不同证件分开复印;
②二代身份证需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金额处不能涂改,其他有涂改的地方在旁边签上本人的名字;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有效期至少三个月,三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其中一份复印件还要写上“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供办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
2.学生领取贷款相关材料及表格填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乐动(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乐动(中国)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此表打印无效,请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可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或从乐动(中国)学生资助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各类表格及填写样表见通知附件,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http://fa.bit.edu.cn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 9月16日以后学生资助中心将与中国银行确定贷款名额和额度并进行签约,故不再接收新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16日前没有准备齐全,可以先申请报名(占上申请名额),最迟可在9月23日前补交缺少材料。
2. 贷款总额应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国家贷款标准专科生、本科生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限额12000元/年。
3. 如希望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请先不要缴纳学费;本人已经缴纳学费,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其贷款获得批准后,贷款将发放至学生本人招商银行卡内。
4. 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在研究生阶段仍可再次申请贷款,需要重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 申请人材料齐全学校初审后,由学校统一递交银行,如个人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比如身份证过期、已有过信用不良记录、重复贷款、虚假材料等)的将由银行与申请人联系并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6. 若有老生申请贷款,各项要求同上。
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家庭年收入一项银行不再做具体要求,将根据银行系统数据进行贷款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9年9月6日17:00-21:00在良乡校区理科教学楼102召开2019年资助工作宣讲会暨贷款宣讲会,中关村校区9月9日12:30-13:3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宣讲会亦可领取材料,并组织大家统一填写。不能参加宣讲会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时将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授信证明回执收取工作
(一)时间安排
生源地贷款需要受理证明回执(后简称回执)确认,10月1日之后各省网上系统将关闭,进行下一步放款工作。为避免由于未交回执造成贷款失败,请学生在报道当天至9月27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尽快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良乡校区行政楼120;中关村校区教工食堂二层资助办公室。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7日前 |
学生资助中心收取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及时录入回执校验码 |
12月底前 |
放款(按省份分批次到款即办理,一般大部分放款在11月末,其余按照生源地放款时间办理) |
(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收取
1.请在授信证明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学号、手机号码(如到校换新号码请写新手机号)。
2.请将授信证明虚线以下存联撕下并个人保存好,上面信息有助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看贷款办理进度;此支付宝账号处于冻结状态,仅供学生查询贷款进度。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将直接到学校计财部,由学生资助中心为同学办理学费充缴事宜;学费充缴后,如贷款有余额,将会在学费充缴两周后返至学校统一发放的招商银行卡内;如贷款不足以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请学生及时到计财部补缴贷款充缴后余下的学费及住宿费。
(三)信用社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收取
1.请在授信证明回执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学号、手机号码(如到校换新号码请写新手机号)、贷款打给个人账户/学校账户。
2.学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分理处;户名:乐动(中国);账号:0200007609014435495。
3.部分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后需学生个人邮寄至生源地,方可成功办理贷款。
三、咨询方式
请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注意时间节点。相关信息会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北理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fa.bit.edu.cn
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良乡校区 行政楼 120 010-81384116
中关村校区 教工食堂二层 010-68914669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9月4日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乐动(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样表)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
5.乐动(中国)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
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清单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