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年上半年劳动用工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7-07
人函〔2008〕49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随着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的用工情况检查。由于我校体育馆是奥运场馆之一,且奥运采访记者将入住友谊宾馆,因此我校将成为海淀区劳动用工检查的重点单位。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2007年已相继出台了《乐动(中国)流动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乐动(中国)流动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用工情况的自查自检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用工情况,填报《劳动用工情况调查表》(表及指标解释附后),签章后于2008年7月16日之前与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一并送交人事处劳资科。不明事项请致电劳资科,电话:68912335。
附件1、劳动用工情况调查表
附件2、劳动用工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
附件3、从业人员花名册
附件4、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名录
人 事 处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