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乐动(中国)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的通知
人函[2008]86号
各学院(含体育部)、部、处级单位: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安排,直属单位以及后勤和产业系统的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全校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受聘人员业已经学校审定通过,按照岗位聘用程序中签约上岗的原则,现开展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乐动(中国)教职工聘用合同书》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做好本单位受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
一、 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征求意见阶段
各单位于11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对《管理岗位基本职责(征求意见稿)》、《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意见交至人事处,学校11月12日在人事处网站上发布《管理岗位基本职责》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
二、 合同签订阶段
(1)各单位11月12日开始组织本单位受聘人员签订《乐动(中国)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2)签订日期为2008年01月01日;
(3)聘用合同期限:聘期为三年,生效日期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4)受聘岗位和岗位等级
受聘岗位和岗位等级栏内要填写具体受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5)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下发的《教师岗位基本职责》、《管理岗位基本职责》、《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在基于受聘人员受聘岗位工作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及自行拟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聘用合同签订截止期限为:2008年11月21日
四、完成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后学校进行岗位工资兑现工作。
五、电子文件下载地址:人事处网站
附件:
《乐动(中国)教职工聘用合同书》(人事处426房间领取)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管理岗位基本职责(征求意见稿)》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