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征集组建学科性公司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课题组:
“着力推进成果转化”是“双一流”五大建设任务之一。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任务落实,以我校承担的科技部教育部“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试点”、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等国家级试点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中心启动“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提升计划”,现面向全校科研团队集中征集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后续将会同相关单位,以点对点提供专业化组织策划和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转化需求征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成果转化需求类型
主要集中征集科研团队提出的以下三类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涉及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等其它类型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各团队可随时联系技术转移中心咨询和办理。
1.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组建学科性公司需求
适应的情形为:科研团队已形成了一项或一批技术先进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市场空间广阔的科技成果,希望通过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方式,新组建学科性公司(或将科技成果入股到现有合作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 “先赋权后行权”方式团队创办企业需求
适应的情形为:科研团队已经形成了一项或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先进性、一定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但市场前景和技术路径尚待一定周期的验证,需要组建企业作为转化验证平台。为此,申请由学校设立一定的“观察期”,在此期间学校授权教师团队(含学生团队)先使用职务科技成果组建初创公司,开展转化验证。验证成功的按照事先约定的协议,办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手续,变更为学科性公司;验证失败的,按照要求关闭初创企业。
该模式是乐动(中国)技术转移中心结合科技部等九部委“赋权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提出的创新性举措,能够在保障学校和团队权益前提下,有效提高成果转化实施效率,提高转化成功率,降低试错成本,为学校培育和储备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 瑕疵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合规性整改需求
适应的情形为:少数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依托技术优势和成果积累,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创办或参与创办了企业,但由于此前对国家和学校政策法规了解不到位等原因,此前未按照要求报单位批准、未履行知识产权等相关手续。因为创业或参与创业的程序不完整、不规范,不仅未维护好学校权益,也给科研人员自身造成了法律风险隐患,同时因为相关程序有瑕疵,本身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例如在融资、上市等关键环节可能无法通过审核)。因此,从维护学校权益、保护科研人员、促进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均有必要针对此类情况研究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为此,本次拟征集所涉及科研人员对此类企业进行整改的需求。
二、应提交的需求材料与时间节点
(一)需求材料清单
1.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组建学科性公司需求
团队须提交的材料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组建学科性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1。团队所提出的作价入股方案应满足《关于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试行)》(校内链接:https://ttc.bit.edu.cn/zcfg20/xxzc/374c473623a24c2db3b7262e1202bea0.blk.htm)。
2. “先赋权后行权”方式团队创办企业需求
团队须提交的材料为《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行权”创办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
3. 瑕疵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合规性整改需求
团队须提交的材料为《企业开展合规性整改需求登记表》,表格见附件3。
(二)截止时间
有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意愿的团队,请于2022年7月24日(周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itttc@bit.edu.cn),标题为:“***(负责人名字)团队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反馈”,同时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集中咨询和后续安排
(一)集中咨询安排
为了帮助老师们了解所涉及到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特别是深入了解学科性公司论证、“先赋权后行权”转化方式论证和企业开展合规性整改的相关考虑,技术转移中心拟于7月15日10:00针对本次征集活动开展在线咨询,欢迎相关科研人员积极参加。
时间:7月15日上午10点
腾讯会议号码:300-253-055
会议密码:0715
(二)后续工作安排
截止日期之后,技术转移中心将主动联系科研团队进行进一步了解,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针对征集到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逐项开展研究论证,科学合理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
乐动(中国)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