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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放弃专利进行择优维持与转化运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9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课题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科技部等十部门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乐动(中国)承担了专项试点任务。根据《乐动(中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专项试点方案》工作部署,技术转移中心负责落实“创新与专利维护相结合的运营模式”的试点任务,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总体思路

为更好地发挥专利对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作用,针对部分专利因维持资金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存在不当失效风险的情况,在不增加课题组额外成本的前提下,经发明人团队本着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后,由技术转移中心对团队拟不再维持的专利组织评估论证,并择优继续维持和运营,转化成功后的收益按照规定主要奖励发明人团队。

(二)具体举措

1.建立弃权审核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维护力度。发明人拟放弃专利权(含申请权)维持的,可向技术转移中心提交申请,由技术转移中心组织专业化机构从科技安全和转化应用视角进行审核评判,并为发明人团队提供专业反馈意见。

2.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最大限度发掘专利市场价值。由技术转移中心牵头筹措设立专利运营基金,综合考虑技术、市场、成本等多种因素,对申请人拟弃权专利进行评价,从中遴选出部分优质专利,由运营基金予以维持和运营,同时与发明人团队协商一致,将转化成功后的收益主要奖励发明人团队,并调整部分收益用于支持运营基金的持续运转。

3.以拟弃权专利为重点,结合开放许可创新运营模式。对于发明人拟放弃维持,且无法通过运营基金予以继续维持的专利,择优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与此同时,逐步探索对授权日期超过三年且尚未实施的专利,征得成果完成人同意后,开展专利开放许可,稳步提升专利转化应用成效。

二、办理流程与联系方式

即日起,技术转移中心将常态化开展拟放弃维持专利的择优维持运营委托业务。拟进行该项业务申请的发明人团队,请填写《发明人团队委托技术转移中心对拟放弃维持专利择优实施维持和运营信息登记表》(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及由发明人代表签字确认后的扫描件同时发送至bitttc@bit.edu.cn,后续技术转移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与发明人团队进行对接。

联系人:柳艳云、张瑶

电  话:68914920,1851037868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乐动(中国)中关村校区国防科技园5号楼19层


附件:发明人团队委托技术转移中心对拟放弃维持专利择优实施维持和运营信息登记表




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