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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中的有关精神,我校即日起启动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对于立项且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每项目3000元的支持经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申报时间
选题库建立:2023年12月4日10:00前;
师生双选: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18日;
学生立项/指导教师审核: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
学院审核:2023年12月26日9:00-12月27日17:00。
三、申报程序
(一)选题阶段
1.选题题库建立
各专业学院向指导教师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题目,完成附件1 A-J 列的填写,于2023年12月4日10:00前将题库提供至对应书院,同时邮件发送或抄送至:sczx@bit.edu.cn。
各书院于2023年12月4日前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动员工作,获得题库后将其释放给学生并组织题目预选。
2.师生双选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由书院和专业学院共同组织师生双选,为学生和指导教师建立联系。每个选题只可由一个团队完成,每个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各单位根据双选情况及时提醒学生及相关指导教师完成立项工作。
对于自选题项目,书院要做好题目汇总、指导教师的协调确认等工作。双选结束后,请各书院补充附件1 K-Q列,完成后反馈给学院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二)立项阶段
1.学生立项
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已经完成双选的项目团队的第一主持人参考《【2023校创】大创系统操作手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完善立项信息并提交。目前系统上学院的专业数据较为详全,请各项目在立项确定所属学院时选择指导教师或者项目负责人所属的专业学院。
各团队须在立项信息提交之后联系指导教师进行审核,被指导教师退回的项目也在此时间段内完成修改和指导教师复审。
2.指导教师审核
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各项目团队在提交立项信息之后于工作时间联系指导教师完成立项信息审核,指导教师操作指南详见《【2023校创】大创系统操作手册-教师》。
3.学院管理员审核
2023年12月26日9:00-12月27日17:00,请各专业学院管理员审核立项信息。
4.立项信息公布:2024年1月上旬。
时间 |
学院 |
书院 |
指导教师 |
项目负责学生 |
11月21日-12月4日 |
向学院教师征集选题,填写附件1 A-J列,完成后提供给书院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动员 |
向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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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12月18日 |
组织师生双选 |
组织师生双选,填写附件1 J-Q列,完成后反馈给学院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
①参与师生双选 ②指导学生完成立项报告撰写 ③立项信息审核 |
①参与师生双选 ②完成立项报告撰写 ③联系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
12月19日-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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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2月27日 |
立项信息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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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过程管理
自2022年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新的结项管理评分机制,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70分,综合“项目内容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两项指标进行考核。综合评分及格的项目方可参与答辩竞争“优秀大创项目”。
(一)项目内容管理
“项目内容管理”总分为80分。校级专家在结题阶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研究成果对大创项目进行评分。
(二)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总分为20分。项目团队可在项目执行期间参与经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认证的校级或院级创新创业活动获取相应分数,如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组织的“北理青创说”、北理工学生科协组织的“大创宣讲会”等。每次活动计10分,最高可获得20分。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均会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发布,请各项目团队密切关注,积极参与。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获取政策
学校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以下简称“实践积分”)纳入培养方案并制定《乐动(中国)“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详见:《乐动(中国)学生手册》)。参加并完成结题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及获得立项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表》,可获得相应的实践积分,该积分作用如下:
1.经认定的实践积分经申请冲抵“实践训练通识课”中科技实践模块的学分;
2.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则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或学院认定的其他学分(被冲抵的课程成绩认定方法,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
3.积分累积超过6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以上实践积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注意事项
2023年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结项时间为2024年10月,报销工作将和结项工作一同开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各项目团队注意发票开具时间务必在2024年,并留存好支付记录。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2023年11月21日